求懂法律的大佬解答,暑假工本来说好是可以干1个半月的,上班后公司也叫我们填了劳务合同(注:写了工资,工作时间什么的,当时填完就上交公司了,上交前也没公司盖章,手上没有备份合同文件。) 现在干了20多天,期间也没有违反公司规定,发生重要事件。公司提前一天通知要辞退我。 我想知道这样合法吗? 工资怎么算? 工作时候没有请假能不能拿到全勤奖? 可不可以诉求资金上的补偿,有法可依? 如果可以能得到多少补偿?
2024-12-05 00:44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可能存在一些潜在的问题和争议。首先,关于是否符合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议您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详细咨询,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其次,关于工资计算方面,通常情况下,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工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如果公司提前通知并依法解雇员工,那么应该按照法定的赔偿金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此外,如果公司存在未足额支付工资的情况,可能还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再次,关于是否有权获得全勤奖以及是否能够要求资金上的补偿,这需要具体分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条款。一般来说,如果公司在与员工签订合同时已经明确约定了全勤奖,并且该条款在双方之间是有效的,那么有权获得全勤奖。然而,具体的金额则需要依据公司的财务状况、全勤奖的具体规定等综合考量确定。 最后,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寻求帮助。 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投诉; 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寻求法律援助机构的帮助。 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祝您维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