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婚前婆婆和老公买的地基写着婆婆名字,婚后我和丈夫婆婆一起造房子,我和老公一起装修的,现因故离婚,是一整栋的五层楼郊区民房。请问房子算婚后财产吗?可以分得多少
17天前您好!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双方共有。因此,在您和您的丈夫共同建造的房屋中,如果该房屋的所有权属于您和您的丈夫,那么这应当视为是你们的共同财产。 关于分割房产的具体比例,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房产的价值、双方对房产的贡献程度(如出资的比例)、以及双方的经济状况等。通常情况下,法院会依据上述因素综合考量后作出判决。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具体处理这类案件时,最好能够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您与律师详细沟通,以获得更准确的信息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