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进入一家外贸公司,由于公司未注册,一直未签订劳动合约,到现在2018年公司借口生意不好,要解散,愿意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赔偿一个月工资,但要求我们签订保密协议,不然不发工资和补偿金,要签吗?
2025-05-03 19:23您好!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因此,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您已经与公司建立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其次,关于保密协议的问题,如果该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并经过了您的同意,则可以视为合法有效的合同条款。然而,如果您认为该协议有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您可以拒绝签署,并保留向相关机构投诉的权利。 最后,公司解散的原因可能包括但不限于经营状况不佳或无法满足业务需求等。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是否继续在该公司工作,或者寻求其他就业机会。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