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公司要求借款人先额外支付368元的会员费然后才能借款这合法吗?而且368元的会员费有效期只能连续两期借款,每期14天,超出两期如果借款人还想再续期借款就得重新办理会员卡并支付368元,请问这合法吗?
2025-06-29 21:46根据《民法典》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因此,在民间借贷中,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借款利率和期限,无需强制执行。 关于您提到的会员费和续借条件,这种做法违反了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可能导致借款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在借款过程中,借款人有权了解借款的具体条款,并有权选择是否接受这些条款。如果您认为借款协议中的条款不公平或不合理,建议您与对方进行协商,以达成更加公正的协议。 同时,为了维护自身权益,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通过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请注意,任何法律问题都应由专业的法律顾问来处理,以便获得准确的法律意见和保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