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今年国庆和中秋放假四天,没有工资。我找了经理,他说只补两天工资,我可以拒领这两天工资并按劳动法解除合同申请经济补偿吗?
2025-03-29 20:44首先,您提到的假期包括“国庆”和“中秋”,但您并没有提供具体的工作安排或公司的规定。因此,在没有详细信息的情况下,我无法直接判断是否符合劳动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如果您认为您的工作表现未达到录用条件,您可以向公司提出书面辞职,并要求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不同意解除合同或者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例如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 请注意,具体的法律规定可能会因地区差异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参考当地的法律法规或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准确的信息和指导。同时,请注意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也要尊重对方的权利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