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时手腕骨折,年龄58周岁,已退休。这个单位只是临时工按月发工资,没给上任何保险,受伤时用自己医保卡交的费,手术费共3.5万元,医保后1.1万元,医保支付的2.4万元还能向单位要回补偿吗?
2小时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保险待遇是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治疗和康复而获得的经济补偿和物质帮助,目的是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在您的情况下,您在工作中受伤,并且已经通过医保报销了部分费用,剩余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您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要求赔偿剩余的医疗费用,这是基于劳动合同法中的“工伤赔偿”条款。 如果您的单位不愿意承担赔偿责任,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当收集充分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证、医院诊断证明、医疗发票等,以便于顺利进行维权行动。同时,建议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以确保权利得到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