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有事求助你们,我于2016年8月在司法拍卖上取得洛阳西工区法院的法拍房位于海南省澄迈县老城开发区的金手指小区一套房产,因为该房产只有合同没有房产证,原业主也没有缴纳契税,根据政策相关法官协同开发商和房管局给我们办理了新合同,并将原合同和原始发票作废,新合同签订日期2017年6月15号,因为一直没有收到补开发票的通知,我今年五月二十八号来到金手指大公馆补开发票,遭到财务杨经理的刁难,要我按照二手房交易,还说我的合同是无效的,到处奔波如果不交契税不能办房产证,交税必须要有发票,其他了解情况的公司人员也都帮助向这个杨经理解释,请他安规定补开发票,但是他坚决不开,说要开也是给原业主开。
2025-08-09 08:52尊敬的用户,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关于您的案件,我们需要更详细的信息来提供专业的建议和支持。请您提供以下信息。 您与开发商之间的合同细节,包括但不限于购房价格、付款方式等。 原始发票的复印件以及开具发票的日期。 您是否已经支付了购房款?如果尚未支付,您可以尝试联系银行或贷款机构询问是否有任何延迟付款的情况。 您是否了解契税的相关规定?如果有疑问,可以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 您的律师是否已就此事进行过调查并提供了法律意见? 请尽快提供这些信息,以便我们能够为您提供最合适的解决方案。同时,我们也提醒您,在处理此类事务时,务必谨慎行事,以避免可能产生的纠纷。祝您一切顺利!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