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单位工作了十六年。在此期间一直没有享受到年休假工资。且也没有享受到高温补贴和中夜班补贴。更没有按劳动法在国定和法定假加班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每月工资打卡也没有明细工资条。请问这种情况我能要求解除合同和要求补偿吗。
17天前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多个争议点,建议您先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工作年限证明。您可以提供公司提供的员工服务证明或工龄表等文件,以证明您在该单位工作的实际年限。 未享受年休假工资。您可以向单位提出,如果按照国家规定应享有的年休假天数,但单位并未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 高温补贴和中夜班补贴。这些福利是否属于劳动法规定的范围,并且是否由单位提供或者直接发放给个人? 加班费计算标准。如果您确实存在加班行为,需要了解当地最低加班工资的标准以及如何计算加班费。 劳动合同条款。查看您与公司的劳动合同是否有关于年休假、高温补贴和加班时间的规定,以及是否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 根据上述信息,您可以准备相关的证据并提交给单位进行协商解决,也可以考虑委托专业的律师帮助处理。请注意,具体操作时最好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同时,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当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规范,避免不当行为导致矛盾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