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情况是这样的,我们是做销售的!企业把我们招聘进来,入职后才被告知我们要签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企业给的理由就是编制不够!我们8名销售兢兢业业工作了1年3个月、在职期间未有任何过错、中间公司也未有正式通知辞退我们、突然间人力告知我们被辞退、今天要求我们签署了通知!无奈关于赔偿金方面的问题咨询律师们:我们工作1年3个月,每个人月平均工资不低于4-10万。但是公司给的补偿标准是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1.5个月。我想知道首先是公司违约了、我们到底能争取多少自己的利益
2024-11-25 10:15尊敬的读者。 您的问题涉及劳动法的相关规定,需要专业的法律意见来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建议您首先收集和整理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工资单、工作证明等,并向派遣公司的管理层或人力资源部门进行询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在此情况下,如果派遣公司在没有提前通知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则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合同,您可以据此要求双倍工资的赔偿。 此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因此,在计算赔偿金时,应参考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但考虑到实际收入水平,可以适当考虑其他因素以确保公平合理。 请注意,以上仅为一般性指导,具体赔偿金额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对于涉及复杂法律问题,请寻求合法合规的专业律师协助。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