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在北京和平街第一中学 作外墙保温时 被五楼坠落的铁管砸伤左胳膊与左腿 腿很严重 事发后总承包商带我去航空总医院检查 结果是骨头没事 老板就带我回了学校 找人每天来输液并给我买了内服外用的药物 现在肌肉严重受伤 疼得不敢动 这学校明后天就要完工清场了 我老板是三包 请问我可以要求继续帮我治疗好后再回家吗? 找学校与总承包商可以吗?如果让我回家养 请问应怎样赔付我?
15天前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您可能有权要求学校和总承包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首先,您需要确认您的伤情是否构成工伤,并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您认为自己遭受的职业伤害属于工伤范畴,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其次,关于赔偿问题,您应该保留相关的医疗证明、收据等证据。这些证据将有助于证明您的伤情及治疗情况,为后续的索赔提供依据。同时,您也可以考虑向学校或总承包商提出经济补偿的要求,以弥补因意外事故给您带来的经济损失。具体数额可以根据您的实际损失情况进行协商确定。 此外,为了避免纠纷升级,建议您在处理此事时尽量保持冷静,采取合法合规的方式解决争议,避免采取极端手段。最后,如果您对学校的处理方式不满意,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