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公司解雇了,上班总共46天,公司没给我交过任何保险,公司的试用期是三个月,我能得到公司的赔偿吗?
2025-07-26 11:2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如果您的公司在试用期内没有给您缴纳社会保险,您可以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至于具体的赔偿金额,这取决于您与公司的合同约定以及当地的法律法规。一般来说,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为。工作年限×月平均工资。具体数额需要由双方协商确定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同时,如果您在试用期内已经提供了服务,也可以考虑是否可以获得其他形式的补偿,如培训费等。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有效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