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王军锋,在一家私企协力物流有限公司上班,4月20日夜间下班后24:00被领导打电话要求到货站配合工作。21日00:30左右叉车作业中货物突然倒塌,将宏宇车队刘振峰腿部砸骨折。现公司要求与我AA分摊伤着费用,如果不同意就不发放工资,至今未拿到2018年3月4月份工资。另自2017年10月25日入职河南协力物流服务有限公司。至今协力公司未与本人签订劳务合同和缴纳社保。请问现在我该怎么做?
2025-07-26 12:13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您的工伤赔偿金,并且在公司未能提供相应的劳动保障的情况下,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其次,关于您的工资问题,您有权按照法律规定要求公司及时支付您应得的工资。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最后,建议您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工作证、身份证等,以便在必要时使用。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维权,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