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妹妹原来是公务员,然后前段时间因为得了精神分裂症,自己跟家人都还不知道,然后以为自己跟同事处理不好,所以就向单位提出了辞职,后来以辞退的方式解决的,然后回家后才家人才发现不对,带去看医生,被确诊为精神分裂症,请问这种情况能向原来单位提出申诉吗。
2025-07-26 09:5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员工在工作中因身体或心理状况导致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时,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员工是因自身疾病而主动提出离职,且该疾病影响了其正常工作的,则通常情况下可以认为是基于劳动者本人的原因进行的解雇。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员工是否能够向原单位提出申诉,并不完全取决于是否已知自己的病情。从法律规定来看,员工有权对任何可能造成职业伤害的情况提出申诉,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环境、安全措施不当等。因此,即使员工并不知道自己患有精神分裂症,仍有可能提出申诉要求重新评估工作条件或获得相应的补偿。 此外,员工在提出申诉的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医疗帮助和支持,以便更好地了解并管理自己的健康状况,同时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建议员工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首先咨询专业的心理咨询师或精神科医生的意见,以便制定最合适的策略来应对当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