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劳动纠纷的案子赔偿金,法院可以将其作为计生抚养费给扣掉吗?

2026-01-02 05:11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您好!关于您所提到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计生抚养费用属于政府政策性收费,不具有财产性质。因此,在处理劳动纠纷案件时,不得将计生抚养费用作为赔偿金额的一部分予以扣除。 如果您在执行职务中遇到类似情况,建议您向有关单位或部门进行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指导。同时,也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6-01-02 05:11:05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1296今日律师解答 47240

相关推荐
我想问一下我在个体服装厂干活,现在不干了,可是不给开支,就说没时间给我算,都拖了两个多月了,我该怎么办 1回答
我是店长﹉老板说工资跟其他员工一样!等他们年底分红在单独给我一份﹉这靠谱吗!会不会我就是跟员工一样的工资﹉如果离职了是不是就不存在分红一说﹉ 1回答
合同于2016年6月18号到期,到期后未续签劳动合同要赔偿双倍工资吗?主张12个月差额补偿是从2016年8月的税前工资开始算还是? 1回答
再职员工生病,医生要求立即住院治疗,打电话给领导请假,领导不批怎么办? 1回答
公司部门经理昨天通知本人被裁员,本人2015年3月13日入职至今,请问按法规公司将赔偿我几月工资?怎么算?要注意哪些事项?急! 1回答
一年,老板跑了,有结算单,老板没有签字,12万,六个人得 1回答
劳动局 电话投诉热线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 1回答
14年我们跟二包工头去干活,16年一月份二包工头死了,找人时是他儿子打的电话,他和她儿子一起过,我们能通过法律和他儿子讨要这比工资吗,他儿子也不说不给,就说大老板没给开。 1回答
工伤那边认定,需要出居住证明,我住在一个单位家属院,到居委会那边不愿意出证明,说让到居住单位出证明,单位这边最近也没有人上班,找不到人,而且工伤认定那边好像是不是不认可居住单位出的证明吧,现在都不知道到底该怎么办了 1回答
你好,我是一名1996年退伍的军人。在1998年9月16日 被安排在黑龙江省东宁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作 在2000年左右工商局因要体制改革 省以下工商系统实行垂直管理 规定:‘自1998年7月16日起,至重新统一核定编制之日止,省以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冻结进人。在此期间,除国家指令性接收的军队转业干部和计划接收的大学毕业生外,调入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其他人员一律不予承认。’因此我下岗了,谈不上下岗,就给了我1万元其中包含我1999至2002年工商局给我缴纳的养老保险金8496元,另外1504元的一次性生活补助。我想咨询一下我在黑龙江省东宁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作了近四年 就这样让我走人了合乎法律与有关规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