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在外企公司做了18年 2015年11月起开始休长病假 有病假单 腰肌劳损腰间盘突出压迫神经 现在公司说我医疗期满让我去西乡路188号做个工作能力鉴定 请问我是否要去做 还有我的医疗期是多久 医疗期满公司可否跟我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公司跟我解除劳动合同我能得到赔偿吗?
2024-09-03 02:18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我将为您解答。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享受医疗期待遇。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其次,如果您的医疗期已满,您应该向所在单位提交医疗期结束证明,并要求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待遇。如果您认为自己没有达到医疗期满的标准,您可以提出申请延长医疗期。 再次,如果您的医疗期未满而被公司解雇,您有权获得经济补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最后,如果公司与您解除劳动合同,您有权获得经济补偿金和失业保险金等。具体的补偿金额取决于您在公司的服务年限和工作表现等因素。 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