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公司签了三年合同,做了八个月平均工资拿10000,因为公司本身原因,想开除我,把我弄成待岗,工资就拿2000,变相逼我辞职,我该怎么办?
2024-09-03 02:08首先,您有权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要求公司的支付未到期的工资,并且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您认为自己被不当对待,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 其次,如果您的工作确实无法继续,或者公司没有提供适当的替代工作,您可以考虑是否需要申请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这通常涉及到具体的事实和法律规定。 最后,建议您与公司进行沟通,表达您的不满并寻求解决方案。如果情况无法解决,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