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于2017年10月30日骑摩托车在雅安雨城区被对方小轿车撞伤住院治疗巳结束。对方全责。出院诊断:1胸部挤压伤,肺挫伤。2右侧肋骨骨折。3头皮挫裂伤。4脑震荡。5脑梗塞。6多处软组织挫伤。离院医嘱及建议:门诊随访、冶疗,必要时来院复查,加強营养,休息3月。问评不了残该不该有营养费。如果有,营养费标准是不是每天营养费补助标准X休养期天数
10天前关于您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解答。 对方全责且您丈夫已出院,这意味着您的丈夫的医疗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 由于您的丈夫已经出院,因此无需再支付任何医疗费用或赔偿金给对方。 关于营养费的问题,根据中国的法律法规,如果您的丈夫因事故导致身体受到损伤,那么医院可能会建议进行康复训练和加强营养,以促进恢复。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医生询问是否有相应的营养支持计划,并考虑是否需要为这些服务支付额外费用。然而,这通常不会直接涉及赔偿问题,而是在保险理赔过程中作为额外补偿的一部分。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营养费的标准取决于您与医生之间的讨论结果,以及您的医疗保险政策是否包含营养费的覆盖范围。一般来说,营养费可能包括蛋白质、维生素和其他必要的营养素的补充,但具体数额需要根据您的丈夫的具体情况和医生的建议来确定。 综上所述,如果您认为您的丈夫的营养需求是合理的,且符合法律规定,则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支付相关的营养费。但是,具体的金额需要通过与医生和保险公司协商后才能得到明确的答案。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