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2015年12月份受了工伤,2016年10月份做2次手术功能重建,到现在我还能索赔吗?
2024-11-10 09:28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您在2015年12月受伤后至今已过两年半时间,且两次手术均是在2016年进行的,因此按照上述法律规定,您可以享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 27个月×2=54个月×270元/月=158220元 此外,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还可能享受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但具体金额需要根据当地社保部门的政策来确定。如果您有具体的诉求,建议及时向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或律师事务所咨询,以获得更准确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