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2月份入职做到了5月底了。我是过了试用期一个月,公司口头约定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没有合同,没有交社保。试用期过了一个月谈转正了,给我签转正合同了,转正合同上我也签字了。但是隔一天以不合适公司口头理由辞退我,他没有提前辞退的通知书,也没有书面的录用条件,没有正规的人培训考核,就 让辞退我了。合同到最后也没有给我一份,就办离职了。离职了能否仲裁?
2024-10-15 22:24您好!关于您的情况,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日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 您提到的试用期和转正合同,以及公司以“不合适”为由辞退您,这都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此外,如果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并且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提供社会保险等福利,也可能会对您的权益产生影响。 建议您收集相关的证据,如与公司的谈话记录、邮件、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等,以便在进行仲裁时提供充分的支持材料。同时,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处理此事,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最后,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有其他问题,请随时告诉我,我会尽力为您提供支持。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