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2016年3月开始在家具厂上班,没有签劳动合同(个人保留有工资条)。2017年1月份上班过程中发生意外,造成右环指末节指骨创伤性缺失,右中指末节指腹软组织创伤性缺失。请问能否评伤残等级?赔付金额该怎么定?
2024-12-11 15:49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并依法享受相应的待遇。 关于是否能评伤残等级以及赔付金额的确定,需要考虑多个因素。 工伤等级。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工作岗位,终止劳动关系,享受伤残津贴待遇;五级、六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分别为24个月至20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按照省级政府规定执行。 赔付金额。具体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以及因伤导致的收入损失、生活照料费等。 建议您尽快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或社保机构了解相关情况,并委托专业的律师帮助您处理相关的法律事务。同时,如果您认为用人单位存在违法情形,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