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做短期工程并没有帮雇工买保险,然后有一位雇工工伤事故看完医生后大概花了三万多,但是并没有给我医院收据,但是我付了医药费,有收据,又给了两万五的误工费营养费,有收据,现在他又问我要钱,还把我告上法庭,我还应该给钱么?问他要医院收据他说不见了,我这算被敲诈了么?
2024-12-11 17:27在您的情况下,您已经支付了医疗费用和误工费,并且收到了相应的收据。如果您认为这些费用是合理的,那么您可以要求雇主支付。然而,如果雇主否认这些费用或拒绝支付,您可能需要采取进一步的行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这种情况下,您不应该被指控为“敲诈”,因为您已经提供了证据证明您已经支付了费用,并且您有权要求雇主支付这些费用。如果您认为雇主没有按照合同履行义务,或者他们试图通过不提供收据来逃避责任,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例如聘请一位法律顾问以保护您的权益。同时,您也可以尝试与雇主进行协商,看看是否可以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总之,在这种情况下,最重要的是保持冷静并确保所有交易都是合法的。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咨询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