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公司上班半年了,岗位津贴一直没有发给我,而且加班费也没有按劳动法规定足额发放,现在我想离职,公司以离职需要提前一个月为由,现在走剩余工资不予发放,我该怎么办?
2024-12-11 16:34首先,您有权要求获得您的应得的工资。如果您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提前通知期,则通常情况下,您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提出离职,并且不需要支付任何赔偿金。 关于岗位津贴和加班费的问题,建议您先与公司进行协商解决,如果未能达成一致,可以考虑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此过程中,您可以保留好所有的沟通记录、邮件、录音等证据,以便于后续的维权工作。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机构的帮助,他们会有更专业的意见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