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哥经亲戚介绍谈了一个女朋友,在一起三年没领结婚证,那女人自己有一个小店,我哥哥三年一直在她店里帮她打工,生活,却没给一分钱的工资。如今两人分手,我想知道能不能要回这三年的工资,两人都是二婚。
2024-11-13 21:09在您的情况下,您有权要求前任女友归还您三年来为其工作而付出的劳动和时间。然而,是否能获得这些工资取决于当地法律法规以及双方之间的合同或协议。如果你们之间没有签订任何书面协议,那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应当相互忠实、互相尊重,并共同承担家庭责任。因此,即使您与前女友已经分居,也不应该强迫她支付工资。 如果您有证据证明前女友曾向您承诺过支付工资,或者双方之间存在口头协议,则您可以尝试通过法院请求前任女友按照口头约定履行义务。此外,也可以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律师协助您进行相关法律程序。 总之,尽管可能面临一定的困难,但请记得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