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们村有一口集体的水溏,81年分溏口时按老人口35人分下的,去年被双桥联圩征用了,现在我们新人口为4O人,我们一半的钱按老人口35人(分溏时的人口),另一半钱按新人口40人分(现在的人口)。这样合理吗?
2025-08-03 14:54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因此,你所在的集体所有的水溏是属于你的集体组织所有。 关于集体土地的征收,应当依法进行,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擅自征收集体土地。在本案中,如果征用的是集体所有的土地,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并且需要取得相应的补偿款。 对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或设施的补偿标准,一般情况下应参照当地市场价格进行评估。具体到你的情况,应该依据当地的市场情况来确定补偿金额,以确保公平公正。 同时,由于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全体村民,因此,在处理集体土地的相关事宜时,应当充分考虑集体成员的利益,尽可能做到公平、公开、透明。希望上述信息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有其他问题,请随时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