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总公司签了五年合同,合同工资为2000含保险,然后被分到其51%控股的分公司,半年后实际发的工资比合同的多,但是最近三个月没法工资,实在没钱预支工资5000,按照最近半年工资来算仍然欠我近2000元,想辞职不干,但是总公司老板不同意,不想等到30天以后才解决,请问我该怎么办?社保和其他的东西什么时候能转移?谢谢!
2024-09-11 05:46首先,您需要了解您的劳动合同中关于工资支付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果您的工资与合同不符,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其次,关于社保转移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当员工离开原单位并入职新单位时,新单位应为其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具体步骤可能包括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件、离职证明等,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转移程序。 如果您决定辞职,建议先与公司沟通,看看是否可以达成协议或寻求解决方案。同时,确保所有未结清的费用(如剩余工资)已经得到妥善处理。如果公司不同意您的辞职请求,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例如提起劳动仲裁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 最后,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的书面证据,以便在必要时使用。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