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在县机关单位打扫卫生2002去的,2016年因年龄大了被辞,请问,按照劳动法我父亲应享有什么待遇。如何维权?谢谢
2024-09-11 05:4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不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您父亲的情况可能符合上述规定。 关于具体权益和维权方式,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直接联系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政府部门寻求帮助。同时,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例如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诉讼。请注意收集好相关证据材料,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