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我是公司下属连锁门店的,前几天招聘过来一个人,说好的试用期七天,试用期内无工资,然后在我店里实习的时候迟到早退,今天是第七天我不想再用她了,现在她想找公司要实习六天的工资,否则就去劳动局告我们,我想问一下,像她这种情况劳动局给受理吗?在试用期内违反公司规定迟到早退我们有权利不付她工资吗?(没正式签订劳动合同)
1天前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在试用期内,员工的行为一般应被视为个人行为,并且不应影响其就业资格。然而,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如果该员工确实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并因此被解雇,那么您有权按照公司的规定处理。 关于是否需要支付她的工资的问题,这取决于您的公司政策和当地的法律法规。一般来说,在试用期内,员工通常不会得到全额工资。您可以考虑与员工协商一致地决定如何处理她的工资问题。如果您坚持认为没有理由支付额外的工资,您可能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这一点。 至于是否应该接受她的辞职请求,这完全取决于您的立场和对她的态度。如果您觉得她的行为不可接受并且不符合公司文化,您有权拒绝她的要求。 最后,请确保您遵守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并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关系。如果有任何疑问或担忧,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具体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