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福州某公立医院编内员工,2016年7月通过考试获得进入该医院的资格。2016年9月于厦门以社会人身份规培。2017年3月才入职(福州那家医院),签订合同。并且转为单位人身份进行规培。2017年4月转正。规培时间,福州那家医院仅仅支付基本工资及五险一金,无其他。规培结束后,我想要辞职。请问要怎么做才能不赔钱或者说少赔钱
1天前在您的情况下,您可能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解除与医院的聘用关系。首先,您可以尝试直接向医院提出解除聘用关系的申请,并说明您的意图和理由。 签订协议。如果医院不同意解除聘用关系,您可以在协议中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补偿、医疗费用等。 谈判解决。如果您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寻求第三方调解或仲裁机构的帮助。 保留证据。在整个过程中,保留所有相关的书面文件和口头沟通记录,以便日后证明自己的立场和要求。 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如果医院拒绝协商或者违反法律规定,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反映情况,争取合理的赔偿。 请记住,在处理这类争议时,保持冷静和理性的态度是非常重要的。同时,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