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同志你好,我想向您咨询一个问题,我老婆在二十里堡电机厂,干了半年活因为腰疼,没写辞职报告就不干了,请问工资还能要回来啊?谢谢
2025-04-09 21:35尊敬的客户。 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后,劳动者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如果劳动者因身体原因无法继续工作,应提前通知并得到单位的同意。 如果您认为您的妻子因身体原因无法继续工作,并且已经履行了提前告知义务,那么她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其剩余的工资。此外,如果她在工作中受伤或因此遭受其他损失,单位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适用情况可能因地区差异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劳动争议调解机构或者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祝您生活愉快! 此致, [您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