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工作六年,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劳动合同2017年12月31日到期,2018年公司通知我,不再与我续签,我想了解公司不再与我续签,我能拿到多少的经济补偿金,要是公司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我要怎么办?
2025-04-09 19:5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因此,你可以要求公司按照你6年的工龄和你所在地区的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来计算你的经济补偿金额。 如果公司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调解; 申请仲裁; 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公司不配合或拖延时间,你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