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15个月,和孩子父亲感情不合,想离婚,我自己有工作,虽然不是正式的,但是比孩子爸爸挣的多,房子是两个人名,孩子一直在我父母家抚养,每个月男方家给拿1000,孩子会判给我吗,而且男方可以分割我父母给的陪嫁钱吗,并且男方有暴力倾向,摔坏好多东西,我有照片
2025-10-05 03:04关于您的离婚案件,需要详细了解具体的情况才能给出准确的建议。以下是一些一般性的考虑因素。 离婚原因。 -双方感情不和。这是大多数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首先考虑的因素。 -子女抚养权。孩子的抚养权通常取决于双方的经济状况、居住条件、教育水平等因素。 经济能力。 -收入差异。如果一方拥有更高的经济能力(如稳定的全职工作或职业),可能有助于争取到更多的抚养权。 -财产分配。即使一方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但如果其拥有更多可动产或房产,也可能对结果产生影响。 配偶行为。 -暴力倾向。如果有证据表明对方存在严重的暴力行为,这可能是决定抚养权的重要因素之一。 -伤害财物。尽管您提到男方曾经摔坏过物品,但这并不直接关联于判决抚养权的依据。不过,如果这些行为确实发生了,可能会增加另一方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 子女抚养协议。 -如果双方已经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法院通常会尊重这些协议。 -即使协议未得到执行,法庭也可能会根据协议中包含的相关条款来判断抚养权归属。 结论。 最终的结果将取决于许多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讨论的要点。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同时,记得保护好自己的安全和健康,必要时可以寻求心理咨询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