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过了,因为很小的事被无故辞退,能不能要求公司提出相应的赔偿?另外工作已经四个半月~
2025-07-04 12:59您好,根据《劳动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在试用期间,您可以依据该条款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至于工作时间的问题,根据《劳动法》第十六条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如果您的工作时间不符合法律规定,您也可以向公司提出赔偿请求。 请注意,以上仅为一般性建议,并不适用于所有情况。如果您有具体的案件细节或疑问,请提供详细信息以便我为您提供更准确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