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试用期内想离职回家,中介说不让走,走了工资就没有了,合同上写着甲方或者甲方委托用工单位每月七号发工资,但是他们说我如果走的就按旷工处理,一直压着工资不发,也不让走,我想问下这个算是触碰劳动法了吗?我朋友爸爸出车祸现在在医院里,他想办理离职也不给办。他的合同跟我是一样的,我们两个是一起来的。
6天前您好,关于您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试用期内提出离职的要求是合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有权在试用期内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因此,您有权要求与公司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您在试用期内离开公司,可能会面临一些不利后果。例如,有些公司在试用期内可能不会支付工资,这可能导致您无法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此外,由于您没有履行完试用期,可能会对未来的雇佣关系产生影响。 至于您朋友的父亲出车祸的情况,这确实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建议尽快联系专业的医疗机构和法律顾问进行妥善处理。同时,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或工会寻求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如果您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或人力资源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