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一培训机构工作了五年零一个月(2012.7—2017.9),期间机构一直没有上保险,我自己在2016年1月的时候自己找了个公司缴纳了保险,2016年8月谈合同的时候,老板说会给缴纳保险,如果一直没有缴纳保险的话会在合同期满补偿保险金,合同期满了后,索要无果,我现在也离职了,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补偿3—5年的保险赔偿吗?
2025-02-05 05:49首先,您需要确认您的劳动合同是否包含关于未缴保险的补偿条款。如果没有,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未缴保险期间的赔偿金。 如果您确实有证据证明您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过这样的补偿条款,且该条款是合法有效的,则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用人单位履行这一义务。具体而言,您可以在起诉书中明确提出您的主张,并附上相关的证据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此类诉讼时,应当充分收集并提交能够证明您的权利存在的各种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工资单、缴费记录等。同时,建议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案件,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最后,由于我无法直接为您提供具体的法律意见或操作指南,请您在进行任何行动之前,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他们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为您提供更准确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