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是属于长城物业的保安员为707研究所提供服务 前几天707研究所宣布解除合同并且有新的物业公司已经交接了我们,经理让我们歇班到11号周三 周三开会宣布分配的事情,我想问第一公司如果把我们分配特别远的地方刻意刁难我们目的是让我们自己提出辞职这样就不用赔钱了 我们应该怎么办 这样是不是属于不合理不合法的分配 第二 如果就近分配工资待遇比以前低 我可不可以选择不同意 让公司赔我钱 我也不干了 我有选择的权利吗?谢谢
4天前您提到的问题涉及劳动关系中的相关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有权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随时提出离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如果您认为您的工作条件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存在其他不合理的情况,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提出书面申请。向所在单位或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书面申请,明确说明理由并请求调整工作岗位。 谈判协商。与单位进行沟通和谈判,了解具体情况并争取合理的解决方案。 口头拒绝。如果单位无法满足您的合理诉求,您可以直接口头告知单位,表示愿意接受调岗安排但希望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 法律途径。若以上方式均无效,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其他途径寻求解决。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操作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来决定。同时,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请务必谨慎行事,确保所有行为都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