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北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并未签订完后合同并未给我,我仅有公司对我的工资转账记录。现在我在海外工作,属于公司安排,但是海外项目部的项目经理现在说让我们签订一个承诺书,如果未完成任务,工资底薪降到5000,可是国内签订的工资是13000。公司是国企,招聘签订劳务合同都是公司盖章,像这种到了海外因为工作内容很有可能完不成,但是又想继续工作不得不签订的自愿降薪承诺书有法律效应吗?与公司下属项目签订的项目盖章,不是公司盖章会有用吗?我这有8小时时差,北京时间8点为当地时间凌晨0点,请发短信交流谢谢。
14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在海外工作的项目中可能需要签订一份承诺书来表明您的同意并接受降低工资的情况。这份承诺书可能会受到国际劳工法的约束,但具体适用取决于当地法律和国际劳工组织的规定。因此,建议您首先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同时,考虑到时差的影响,您可以考虑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在线平台进行沟通,以便及时获取信息并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