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厂里9月9日离职的,上了七天班,厂里给钱给了195,60元,我家里人到厂里问怎么回事,他们回答说交成保险了,以前上班的吋候个人交291元,离职后和厂里平均分滩,各交一半,法律上有这么一说吗?
2025-12-18 05:36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工资可能包含了您在厂里的工作期间所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如果您的工资中包括了这部分费用,并且双方协商一致将这些费用平摊至离职后的两个月内支付,则这种做法是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未能就该部分费用的处理达成一致,或者存在其他争议,建议您与对方进行沟通并寻求第三方调解或仲裁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