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公司做了22年,社保应该15年左右,工资4000元,没有违规,在职上班。但老板想要我走人,工资应该怎补我才合理!
2024-10-26 09:49首先,请确保您所处的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且不存在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无故离职。如果您的工作时间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即不超过法定工时),则可以继续在职工作。 关于补偿的问题,您可以与雇主协商解决。通常情况下,雇主有义务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弥补因解除合同给员工带来的损失。具体的补偿金额应根据您的工龄和实际贡献等因素来确定。 请注意,如果您已经连续服务了22年,并且未有任何违法行为或严重违约行为,则您的权益应当得到保障。建议您与雇主进行沟通,了解其具体要求和解决方案,必要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