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同处一个财务部门合法吗 我和我爱人在公立医院的收费处工作,我们都是普通职工,我们每天都和现金账目打交道。请问这合法,符合规范吗
29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在医院的收费处工作属于服务行业,虽然可能涉及一定的现金管理,但并不意味着可以视为职业病危害作业。因此,您们的工作环境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需要进一步核实。 另外,即使您的工作与现金账目有关,也需要遵守相关的会计准则和法律法规,确保账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总之,在进行任何工作的过程中,都需要确保自己的行为不会违反相关的职业道德和法律规定。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向专业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