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兴众河沙开采公司一股东,也在公司里从事一线生产工作,去年在工地上班受伤,右手四指功能丧失,但也还没去申请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公司已付医药费,在:,协商理赔时,公司不以工伤,只参照人身损害,请问他们这种观点能成立吗?有根据?就按这种方式处理我能得到多少补偿?我能主张工伤理赔吗?
2025-09-28 05:18尊敬的用户, 首先,我必须强调的是,您所描述的情况属于严重的伤害事故,并且需要尽快寻求专业的医疗帮助和法律援助。 关于您的工伤赔偿问题,具体数额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工伤等级。如果您的工伤被认定为重伤或者死亡,那么您的赔偿可能会更高。 伤残程度。伤残等级越高,获得的赔偿也越多。 损失情况。比如停工损失、误工损失等,这些也会对赔偿数额产生影响。 公司是否愿意支付赔偿金。如果公司不愿意支付赔偿金,您可以考虑通过诉讼等方式争取权益。 建议您及时与公司的法律顾问沟通,了解公司对于工伤赔偿的态度和标准。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赔偿不合理,可以考虑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然后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索赔。 最后,我再次提醒您,您目前的身体状况可能会影响您的正常生活和工作,因此请务必重视自己的健康安全。同时,积极寻求法律帮助,保护自己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祝您早日康复! 此致 敬礼! [你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