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在一家私人工厂从事财务职务,签订合同为一年,期间怀孕,预产期正月,现在在交接工作,本来年㡳有双薪的,现在也没有了,这合理吗?
2024-07-22 08:39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您在孕期应当享受一定的特殊待遇。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给予相应的补贴或者奖励。 因此,对于您的情况,公司没有正当理由解除与您的劳动合同是不合理的。此外,如果公司在您的预产期后终止与您的劳动合同,那么公司可能需要向您支付经济补偿金。建议您及时与公司进行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争取合法权益。同时,如果您对公司的处理方式不满,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