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就是我在有用分期买了个手机,已经还完本金了,后面查了下还需要再还三千多,这个利息已经完全超出了我手机的价格,现在就是一直打电话恐吓我家人,还寄律师函,我有权利拒绝还款吗,会影响征信吗
16天前您好,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后未按约定的数额和时间归还借款本息,银行有权依法催收,并可以与借款人协商补充贷款协议,变更还款计划,或者解除合同。在您已还清本金的情况下,再次要求您偿还超出部分的利息可能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关于您的信用记录问题,如果您确实没有能力全额偿还,您可以考虑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比如延期还款或降低每月还款额等。同时,建议您及时与债权人沟通,了解对方的具体要求和法律依据,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此外,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建议您保留好所有与债务相关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转账记录、支付凭证、通话录音等,以备不时之需。最后,如遇到骚扰电话和律师函,建议您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请求警方介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