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有一个这样的情况 就是我在这边公司上班 8月份公司提出新政策不需要去公司打卡上班 拿业绩说话 于是我们没有底薪什么的 然后9月初又说要我们去打卡上班 给底薪 然后我于9月6号提出离职 当时公司也没有说需要提前一个月办理离职这些手续 然后现在说要我补齐公司9月份给我买的社保 这个是合理的吗
16天前首先,您与公司的劳动合同中是否明确了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的规定?如果您的工作时间由公司决定,并且公司提供了相应的补偿(如底薪),那么在某些情况下,您可以根据合同条款要求补缴社保。 然而,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不公正对待,建议您先和公司进行沟通。尝试了解公司政策的变化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或行业标准,并询问是否有相关的协议或规定可以支持您的主张。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寻求法律援助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在处理这类问题时,保持冷静和理性非常重要,避免情绪化的反应,这可能会影响事情的解决过程。希望您能尽快找到满意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