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任职7年,18年从三月开始拖欠工资,到7月,共拖欠5个月工资,因本人经济方面承受不了,提出辞职,辞职报告未写辞职原因,(后来公司的人未经我允许私自添上的个人原因),截止9月11号,没有给缴纳7月份的社保和公积金。我想问1.我能要求公司给我7年的赔偿吗?2.我能要求公司补偿7月未缴纳社保的双倍工资吗?
16天前关于您的第一项请求,您是否有证据证明公司在您离职后继续拖欠工资,或者是否能够提供相关文件或记录来支持您的主张? 关于第二项请求,您是否有证据证明公司在您离职前已经欠缴了社保和公积金,并且在您离职时仍未补缴?如果您有上述证据,您可以向公司提起劳动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补缴并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建议您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