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网站公示的起诉书中涉案人员名字允许全名显示吗?我说的不是案件当事人,而是案件内牵涉的人员,是否对涉案人员造成侵权,如果想要申请要求更改,应该如何维权。详见图片中第一段,对请托人名字的处理,有全称和隐藏两种,这样公示合法吗?如何要求网站更改为隐藏呢?该起诉书为第二张图片中第二份。
2024-11-05 19:09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案件时,应当对诉讼参与人的姓名、住址等个人信息予以保密,除非符合特定条件,如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提到的是与案件无关的“牵涉人员”,因此无法确定其个人信息是否需要保护。 如果您认为起诉书中涉及的个人姓名泄露了他们的隐私或造成了不必要的困扰,您可以向相关法院提出请求进行审查和纠正。具体操作可能包括。 提交投诉。直接联系负责案件审理的法官,表达自己的担忧,并说明您希望他们采取措施以确保个人信息得到妥善处理。 提起诉讼。如果情况严重,您还可以考虑通过司法途径寻求帮助,例如向法院提出诉状,要求更改或者删除不适当的个人信息。 请注意,这些步骤的具体实施可能会因地区法律差异而有所不同,请务必查阅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寻求专业法律意见。同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应尊重他人隐私权,避免过度干涉他人的私人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