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与我们10天内接触劳动合同,每天除了上八小时班还上3小时,星期六日休息一天,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每天给一百工资的二分之一,我2016年11月上的班2017年六月才给上的保险这个种情况怎么赔偿
16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因此,在2016年11月至2017年6月期间,由于您在工作时间外进行了额外的工作(即非正常工时),则应视为加班,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费。关于加班工资的计算方式,您可以参考以下公式。 加班工资=(实际工作时间-标准工作时间)×5×基本工资 其中,“标准工作时间”为每周40小时,“基本工资”是指您的基本工资水平。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三)延长工作时间的;……”。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您的工作时间超过了法定的标准工作时间,那么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加班工资。如果您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建议您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确认劳动关系,并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赔偿金额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详细计算。如需进一步的帮助,请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