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做桶装水生意的,刚干没几天,药监局也是第一次去我那检查,我还没来得及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当时没有开罚款单,只不过就是开了扣押了我的东西单子期限是一个月的,过了三四天有一个人给我打电话让我去,等我去了说罚款一万,我去的那天也没有开罚款单子,就是口头说的罚款,请问他们这样做合法吗?合理吗?我可以不交吗?我现在正在办理所有证件,营业执照已经下来了,健康证也办下来了,正在一步一步办理?请问我该不该交这个罚款?
2025-03-24 17:53首先,您提到的“药监局”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简称“食药监局”)的前身。在处理您的案件时,建议您与当地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联系,了解其执法程序和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产品进行监督检查,并有权采取查封、扣押措施。但这些措施必须依法依规进行,且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如果您的商品存在安全隐患,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法进行调查取证,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然后按照法定程序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在这个过程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充分听取您的陈述和申辩,并给予您必要的救济途径。 关于罚款的具体数额,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确定。如果您认为处罚过重或者不合理,您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等待处理的过程中,建议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证经营活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