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废品站聘请65岁的老人合法嘛!而且老板叫老人帮他做事受伤了。(是老板的私事)谢谢解答我问题该怎么算。
2024-12-02 11:22尊敬的用户, 您好! 关于您提到的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您是在询问是否允许雇佣一位65岁以上的老年人来从事废品回收工作,并且雇主在处理过程中出现了员工受伤的情况,那么这确实是一个涉及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方面的问题。 首先,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应当年满十八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此,在雇用65岁以上的人时,雇主应该确保该人具备相应的劳动能力和健康状况。 其次,关于工伤赔偿的问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五级至六级伤残的,享受相当于原工资福利待遇的伤残津贴。这意味着如果这位65岁以上的员工在工作中受伤,并且被鉴定为五级或六级伤残,他将享有与同等年龄的同级别伤残人员相同的工伤待遇。 最后,对于雇主来说,除了考虑上述法律规定外,还应关注其自身的责任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及时治疗员工受伤等。 综上所述,建议您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或者相关部门进行详细的咨询和指导,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