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同志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死者抚恤金问题。我老公是在市经济信息委员会领导下的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工作后退休的。这单位是事业单位,是财政半拨款单位,因为以前这单位给中小企业服务,可收到企业的服务费,所以是财政半拨款单位,后国家为了中小企业减负,不允许收取企业服务费了,这单位就是零收入单位,现在在职人员工资的另一半也是财政拨款了。现我老公因病去世了,现算抚恤金后,财政只发一半,还一半叫单位发,单位无收
1天前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您丈夫的工作单位属于事业单位,并且其所在单位属于财政半拨款单位,因此在您的丈夫去世后,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抚恤金的发放。 首先,对于抚恤金的计算标准,一般情况下,抚恤金的金额会根据您的丈夫生前的职务级别和工龄来确定。如果您的丈夫是中级职称,那么他的抚恤金可能会比较高;如果他是高级职称或者有其他特殊贡献的话,抚恤金也会相应增加。 其次,在实际操作中,抚恤金的发放通常由民政部门负责。在您丈夫去世后,您可以向当地民政局提出申请,要求为其办理抚恤金的相关手续。在申请过程中,您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死亡证明、户口簿等,以证明您的丈夫确实已经去世。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抚恤金的发放是由政府相关部门负责的,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不满,可以向当地政府的民政部门投诉或举报,以便得到合理的解决。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