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妹妹2004年结婚现在要离婚,因为感情不和,有两个孩子,大女儿13岁,儿子11岁,请问家产有我妹妹的份吗?
2025-10-12 00:48在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是一个重要且复杂的问题。对于您提到的情况,如果您的妹妹与丈夫已经达成协议并签署了离婚协议书,那么根据协议中的约定,她可能有权获得部分或全部家庭财产。 然而,在没有签订任何协议的情况下,法院可能会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孩子的抚养权以及夫妻之间的共同生活年限等因素来决定财产分配的比例。此外,法律规定了某些情况下的特殊处理原则,例如无过错方享有一定的财产保护权益等。 具体到您提到的大女儿13岁和小儿子11岁的孩子抚养权问题,通常情况下,法院会考虑到子女的年龄、健康状况、教育需求等因素进行判决。如果法院认为您的孩子需要由另一方照顾,那您妹妹就有权利要求分得一部分或全部的家庭财产作为补偿。 请记得,具体的法律适用取决于当地法律法规,并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